允晨文化
2003 貝嶺/策劃 李士勛.徐小青/譯
單行道 P 62-63
反對附庸風雅者的十三條論綱
一、藝術家製作一件作品./未受教育的人在文獻裡表達自己的觀點.
二、藝術品僅僅附帶地被當作一個文獻./任何文獻都不能充當這樣一件藝術品.
三、藝術品是一件傑作./文獻用來充當一個教育劇本.
四、在藝術品旁邊藝術家學習手藝./在文獻面前讀者受到教育.
五、藝術品因其盡善盡美而一件與另一件遠遠地保持距離./在材料裡面所有的文獻都互相關聯.
六、內容與形式在藝術品裡合而為一:內涵./在文獻裡充斥的完全是材料.
七、內涵是經過考驗的東西./材料是夢想出來的東西.
八、在藝術品中材料是觀察扔下的累積./在一個文獻裡人們迷失得越深顯得越稠密的東
西:材料.
九、在藝術品裡形式原則是集中的./進入文獻,形式只能是被擊潰的.
十、藝術品是綜合的:力量的中心./文獻的豐饒要的是:分析.
十一、在重複的注視中藝術品得到加強./掌握一個文獻整能通過意外事件.
十二、藝術品的陽剛表現在進攻./對於文獻來說自己的清白是一個掩體.
十三、藝術家走向征服內涵./未受教育的人躲在材料後面.
*圖片來源:http://www.books.com.tw/exep/prod/booksfile.php?item=001022846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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